第881章 狼狈为奸的男配:……
过完除夕,楼凛出门工作了一趟,他参加了某个卫视的春节特别节目,上台和两个新人演员,一起合唱了一首串烧歌。
这是他第一次上电视节目,楼家的家族群热闹翻了。
在老家亲人眼里,他确实是光宗耀祖了。一年多前找工作还被骗,几次三番需要家里支持生活费,如今却和明星一样,在电视的大舞台唱歌。
他在老家算是彻底出名了。
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,他这一红,谢家先坐不住了。谢家夫妻跑到楼凛家追问谢思瑶的下落,因为他们最近一次知道谢思瑶的消息时,楼凛和谢思瑶还有联系。
楼凛的妈妈有些拿不准,特意打电话问他:“谢思瑶还和你在一块儿吗?她爸妈跑我们家追着问女儿下落,我这拿不准怎么说啊!”
她是知情当初骗局真相的。
楼凛说:“你就和他们说,我拍戏后全国飞,再也没见过谢思瑶,当初她骗钱,我们家差点被骗,我早就不和她来往了。”
楼凛的妈妈机灵得很,立刻懂了儿子的意思:“好嘞好嘞,那我就这么说!”
聊完正事,又拉着儿子说起生活上的琐事,叮嘱好好照顾自己啊,注意保暖啊……说不完的话。
当时沈思文就在边上,看着他们母子的通话,心里生出一丝羡慕。
她这辈子大约都不会有这样的体验了。
楼凛终于可以挂掉电话时,转头看向边上的沈思文,她眼里早就收起了所有伤感和羡慕,而是举着手机帮他总结着网上的评价。
“声乐课舞蹈课没有白上,这一次演出,你的整体效果和两个新人不相上下,大家跟送孩子考上状元似的,全都欢欣鼓舞。那两位各是签约公司力捧的对象,恭喜你,挤进了内娱赛道。”
要不人家怎么说有些糊咖蹭咖位呢。能同台表演,就说明他能站上这个位置,站上去后,他还站稳了,那就说明他配这个位置。
楼凛现在就是。
大刘开始给他接商务和长剧男配角色了。
沈思文陪他参加了两场奢侈品活动,一次进组拍摄,三次长剧试戏。其中奢侈品活动上,她用她引以为傲的专业技能,为他拍了一张帅出圈的神图,直接消灭了他上卫视晚会的所有争议。
出身低,但是颜值真不输内娱男明星啊!
看过他竖屏横屏各类剧的粉丝趁机大声安利:演技也很好!肉眼可见地不断进步,新剧直接封神!
楼凛第一次看评论看得那么开心。
“过几天我就走了,这次打算去云南。”
楼凛猝不及防,这段时间难得相处这么久,他习惯了和她朝夕相处,这冷不丁突然要走,心里的失落来不及掩饰便挂在了脸上。
“这么突然?去云南哪里?”
沈思文给他看手机里调查的资料:“去山里,探访保留原始生活状态的少数民族。”
她安慰性地摸摸他的大脑袋,头发毛茸茸的,像只大大的金毛:“乖啦,去了那给你发照片。”
楼凛不可能阻挡她的脚步,闻言调整好了心情笑起来:“好,而且要共享定位,每天报备三次。你一个人,又是女生,大山里不安全。”
沈思文笑眯眯地答应:“好呢好呢。”
几天后,楼凛进了最后一个短剧剧组,而沈思文潇洒地出发前往云南。
最后一部短剧是平台自制的横屏短剧,民国戏,剧里元素非常多。
家国、阴谋、帮派、叔嫂……
导演曾经拍过一部现代横短爆剧,整个团队在圈内赫赫有名。
楼凛调整出最好的状态,全心投入拍摄中,只是每天定时,雷打不动地查看沈思文的定位和消息。
定位显示,她果然进入了山区,有时候网络信号不好,但隔天就会给他发来很多淳朴的原住民照片、深具民族特色的风景照。
她拍得越来越好了,尤其是人物照,不只是照相,看着她的摄影,静态的照片仿佛会动,有声音,甚至能联想出一段动态的生活片段。
楼凛明显感受到了她摄影的成长。
沈思文在某个民族聚居地,住进了一个单身守寡的中年妇女家,她家的院子很美,种满了鲜花,沈思文路过的时候便被吸引了,得知女主人多年守寡丧夫丧子,立刻绝对花钱申请寄住。
这个中年阿孃半生坎坷,性格却和院子里的花一样,开朗宽阔。沈思文和她相处得很好,还被她带着去村子里到处采风,几次感激,她却说“你给的住宿费太多了,我不招待好你,拿着钱心里都不安生。”
沈思文心里温暖,这一住,就住了五天。
第五天的时候,阿孃应她的需求,带她去了后山林子,那里有好几棵上百年的珍稀古树。
沈思文跟着她走得艰难,一路拍一路爬,拍着拍着忘记了时间,一抬眼环顾四周,这偌大的林子只剩下自己一人了!
原本景色绝美的山林突然变得可怕起来,仿佛一个随时张嘴吃人的巨兽,随时响起的鸟叫声不再带来生机,反而像幽深孤冷的恐怖音调。
沈思文害怕起来,茫然地大声喊着房东阿孃的名字,但满山林都只有她自己的回声。
在这种极端害怕的情绪里,她突然感觉闹钟闪过一帧帧画面,相似的山林,相似的恐惧,脑海里的她在绝望地奔跑,仿佛随时会死掉。
“嗡——”的一下,沈思文的脑子如同被锤子重重锤了一下,原地昏了过去。
再醒来的时候,她发现自己回到了民族风浓郁的小院。
行李都在床边,手机也在手里,上面全都是楼凛急切的询问。
因为她中午没有给他保平安。
未读消息几十条,未接电话十几个。
她忍着头疼,急忙给他回了一条消息:“今天在林子里昏过去了,可能是山里有瘴气,我刚醒,回头再和你聊。”
正打字,阿孃也进来了,大概是来查看她醒了没,一看到她睁开了眼睛,顿时高兴起来。
“你在林子里昏倒了,我扭头就找不见你,沿着山路往下寻,才发现你倒在地上。”
沈思文头疼得厉害,感觉之前的旧伤好像复发了。也是奇了,那次失忆出院后,她从没有头疼或者不适,这次却突然引发了旧伤。
“阿孃,我头很疼,我想再睡一会儿。”
“好好好,你睡,有什么事叫我,实在难受我就送你去山下医疗所,别强撑着。”
沈思文说好,闭眼又睡了过去。
远在千里之外的楼凛,急得无心工作。要不是失踪时间不到报警条件,他就要报警了。沈思文手机定位在山里,消息却怎么都不回。从前没信号,她都会提前通知,这次突然就断联了。
直到看到她回复的消息,这才松了一大口气,一口气下去,一口气又上来。
她居然昏倒了?
人没事吧……
这心情真是过山车似的,根本平静不下来。
被深深担忧着的沈思文,心情也和过山车似的起伏,虽然她此时在梦里。
她做了一个梦,梦见自己从普通的房子一路住到了超级大的庄园,她有一对早出晚归做生意的父母,并且生意越做越大,把公司直接做到了上市。
不仅如此,她从小学外语、乐器,家里越有钱,学的东西越多,文化知识、艺术熏陶、商科金融……
出国留学,学成进入家族企业,门当户对的未婚夫,被砸烂的奖杯……
她听到周围的人都叫她:“沈小姐”“思文”……
沈思文在一声声“沈小姐”“思文”中,呼吸急促地醒来。
外面的天还没黑,梦里的事情不仅没有和别的梦那样消退,反而无比清晰地刻在了脑子里。
她失去的记忆——全都回来了。
她是沈思文,不是谢思瑶!
沈思文顾不得一切,立刻冲下床打开自己的旅行包,翻出自己妥善存放的身份证。
那张她用过无数次的身份证上,明确写着性命:谢思瑶。而那张身份证照片——
她摸了摸自己的脸。
毋庸置疑,她从来没有这么消瘦黝黑过,但是,神奇的是,她的脸通过了所有人脸验证身份认证。
她是沈思文,那谢思瑶是谁?
楼凛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?
还是她没有恢复记忆,而是脑子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?臆想?
沈思文思维混乱得快疯了。
她下意识掏出手机想求助楼凛。不管走到天南海北,每一次遇到困难,她第一个想到的都是他。而不管他在何处,能不能帮到忙,他一定会可靠地陪着她,像定海神针一样陪她处理完一切。
可这一次,点开楼凛的头像,沈思文突然停下了。
楼凛过往的行迹全都变得扑朔迷离,她发现,她连楼凛也不能信了。
房东阿孃听到动静敲门进来,笑着说:“醒了吗,饿不饿,我做了晚饭。”
沈思文拽紧了掌心的身份证和手机,勉强对阿孃扯出一个笑脸:“阿孃对不起,我有急事要回家,明天就退房回去了。之前交的房租不用退我,谢谢您今天救了我。”
阿孃忙说不用谢:“回家好啊,回去记得上大医院看看身体,就算是小病也不要耽误了。”
阿孃的儿子就是小病不治,大病治不了,年纪轻轻就没了。
沈思文想到出院那么久,一开始没钱,后来有钱了,她不提,楼凛也从没提过带她去医院查一查失忆,仿佛默认了她想不起来。
但明明,她想起来才是最好的,这样他们就能直接在一起了。
爱一个人,难道不千方百计表白在一起吗?
如今的她,感觉当时的自己大脑仿佛被恋爱病菌侵占,满脑子都是让他答应恋爱,对过去的记忆不屑一顾,却没深想,人怎么会那么排斥自己的过去呢?
唯一的答案就是——她不是这个底层泥潭的人,所以本能地无法接受那段人生,无论好的坏的,巴不得全不存在。
想到这,沈思文盯着手机里楼凛的名字,眼神冷了下来。
哦,差点忘了,突然出现、毫无理由一力捧楼凛上位的公司投资人,不就是沈氏集团的大小姐沈思文吗?
所以到底谁是沈思文,是那位大小姐冒牌货,还是她得了神经病?
不管如何,她要立刻回上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