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到九月上旬,官田也基本收拾出来,因为秋收任务重,全员基本上都出动了,还是老人小孩合作播种,女人脱粒男人收割,牛马负责拉运,忙活了大半个月,紧张的秋收才结束,人也基本上瘦脱了相。
但在这段时间,奴隶没有一个饿死的,长工们也没有生病的,这也多亏几个月前,李熙就开始要求他们在饮食上不允许苛待奴隶,好歹把奴隶们的身体给养起来了,身体好了以后的奴隶,干活儿速度也比以前要快得多,加上畜力搭配着用,以前差不多要七天才能收割和运输完的工作,现在五天就干完了。
看着豆子被收割、晒干、脱粒、入仓,马吏心中也踏实了好多,今年的豆子收成都不错,按他的估计,肥给足水给足了,比粗放式种植要多起码五成,比一般地主家精耕后的,也要多一两成。
什么时候施肥,什么时候浇水,李熙说了算。
除此以外,李熙还向整个西州城的居民们公布了追肥跟浇水的时间。
有些人会听,也有人不会听,但听从她的指令的农户发现,他们比那些凭自己经验种植的农户要收获更多。
这个时间是经过科学计算过的,也是她曾经做过的课题,就像现在的播种一样,古代的农业没有播种机器人,但人工便宜也是优势,李熙看过这里的每一块地,并非每一块地方都是按照同一个标准播种,肥力高的播种间距为25厘米,肥力略差的十八厘米左右,水越充足的地方,播种的间距越大。
总结一下,肥力越大、水份越充足的地方,播种的间距就要越大,以避免群体过密,最重要的是省下不少麦种。
这里有二十万亩地,一亩地能省下半斗麦种,二十万亩下来,能省下来多少?
李熙看着地里忙忙碌碌的人群,很是满意,赞许的看向马吏:“做的不错,赏。”
得到表扬的马吏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,难得的替这里所有人说句好话:“殿下,最近这里的人都挺忙的,等忙完这一阵,能不能让他们休息几天再开工?”
地里的人平常是没有休息时间的,别说双休,单休都没有。
李熙还从未意识到这一点,惊讶的说:“他们没有休息吗?”
马吏却是误会这位小主子的意思了,连忙解释:“平常地里的活儿也还好,殿下有吩咐一天干四个时辰,但这段日子又是秋收又是秋播,体力消耗大,加上这段时间都没下雨,他们已经一个多月连轴转了。”
种地就是得看天吃饭,下雨时就不好出门。
但碰到这种秋高气爽的天气,长工和奴隶们就得连轴转,一天休息的时间都不会有,加上最近劳动强度大,壮丁们每天至少有五个时辰的体力劳动,就算每天吃的好,油水给的也比平常要足一些,损耗也很大。
李熙点头:“那就休息个三天,秋收完了,种豆子的地里又要再翻一遍,豆荚能烧的也就烧了,这些活儿可以慢慢干,咱们这里的水利工程不能停,从九月到天气完全降下来,大概再干两个月,土就挖不动了,让他们在家猫冬吧,别把人冻死了。”
一听说三天,马吏又小小的心疼了一下,他本来只打算放个一天假。
不过想到接下来的活儿也不轻松,得赶在土地冻上之前,把挖渠重的活儿都干了,虽然李熙还能给治下的百姓发劳役,但她也叮嘱过稍微晚些,等到大部分秋收结束,让百姓先缓一缓。
上回征发劳役选的是牧区,这次就让剩下的百姓也来服役。
李熙还没选好负责劳役的差吏,她来时带来的工匠多,管理型的人才却不多,户部的杨大人本来只是给她办官田的事,现在也被她留下来了。
这段时间还有得忙,除了一直都不能停下来的水利工程,就是砍柴。
经历过夏天的疯狂生长,山上的树也有部分枯萎和死掉,这段时间要砍伐过冬用的木柴,奴隶和长工们都会轮班上山砍伐树木,他们被允许砍掉一些死掉的树木,或者是长横了的树枝,和一些太过于密集的小树,山上很多树都是自发生长,一块密集一块稀疏,过于密的地方,一颗颗的就要使劲往上寻找阳光,长不粗也长不壮,这种树也干脆砍掉,留出多余的光照,方便旁边的树木生长。
这些树被砍回来,堆在一起晾晒。
马吏连忙解释:“都是按照您的要求砍的,山上有些地方秃了,我还让人种上了新的小树苗,不会让哪一块空出来,也不会砍伐太多。”
李熙满意的颔首:“正是如此,若是我们这一代人砍掉太多树木,等到子孙后代用木材的时候没有,这就是自绝后路的行为,菘菜和莱菔都种了吗?”
马吏垂手:“听您的吩咐,这两样种的都比往年多,另外还种了胡萝卜跟胡葱。”
胡葱就就是洋葱,跟胡萝卜一起,也是别人献过来的物种,李熙让马吏今年多种一些、,牧民们不善种植,全年要吃的粮食跟菜都需要购买,但冬天菜昂贵,即便是农民们也种了大量的萝卜白菜,他们也没有卖到牧区的头脑和本事。
所以牧民们的日子远没有那么好过,长期的放牧生活,他们只能靠养殖牛羊挣些钱,今年多了一样羊毛生意,但这宗生意只能做到秋天到来之前,大部分的羊毛都在夏天的时候被剪掉了,聪明的人还存了些存货,秋天还能继续加工,到了收割牧草的季节,他们又要忙起来,也没有空去做加工羊毛的活儿了。
但靠着卖羊毛的钱,每家都要赚得比以前多多了,今年肯定会少饿死一些人。
李熙的管事,因为经常跟牧民们打交道,所以听他们诉过苦,地主们种的菜卖的十分昂贵,牧民们苦于自己不会种,也没有别的购买渠道,所以每年冬天,都有很多人因为不舍得吃菜烂嘴巴的。
李熙一回来就叫马吏把菜种上,她不仅要卖到牧区去,还想卖到更远的牧区,白菜萝卜都是亩产很高,又极其耐放的蔬菜,虽然不知道萝卜晚一些收会不会被冻坏,但可以试一试,另外胡萝卜和洋葱都耐放,可以很好的补充维C,多种一点多种点。
马吏对殿下这么接地气一点都不意外,毕竟他们殿下可是连什么时候浇水都知道的人。
奴隶们看向主子站的地方,微微的直起身子,这里面一部分奴隶是从安西军那里接手的奴隶,拖家带口的没有跑路的风险,这部分人自由度也很高,其中两家因为找到了胡萝卜跟洋葱,都成了自由民,现在也拿到了户籍,还分到了房子,一家人都脱离了奴隶的身份。
大部分人现在还是奴隶,不过庄子上并不锁着他们,也不限制他们进出庄子的自由。
还有一部分奴隶是战俘,从吐蕃俘虏过来了一批人,现在还是得绑着手脚干活,怕他们跑了或者是干坏事,从土匪窝里面又俘虏了一批,这部分人看情况,罪大恶极的现在单独拉去劳改,以前当小弟的可以稍微放松一些,跟家眷一起被俘虏的,就更宽松一些。
大部分人刚来这里的时候还不习惯,但没过多久,就适应了在这里的日子。
对于那些吐蕃的战俘来说,干的活儿跟在家乡当农奴时没有区别,如果非要说有区别的话,那就是在这里的日子,比在家乡当农奴时要轻松一些吧,吃的甚至还要更好些,这里的管事从不无缘无故的打人,若说要打,也只打那些想要偷懒的人,如果好好干活,是绝对不会挨打的。
他们不止一次的在心里想,除了没有家人在身边 ,大唐真的没什么不好的。
第74章 初见崔佑
此时, 一群骑兵从东方而来,穿过贫瘠的沙州和瓜州,到达了西州的地界。
一行人直奔西州城而去。
刚进西州城, 为首的青年看着眼前的这一幕。
此时还没到城里面最热闹的时候, 但街道上已经开始有熙熙攘攘的人流, 卖吃的人,兜售农产品的,还有些牵着牛羊进城的,更有人兜售宝石香料, 人种从黄皮肤到白、黑、棕几种皮肤不等。
商铺林立,井然有序。
身旁的长随叹道:“这就是西州吗?”
看上去竟然很繁华,比沙州城跟瓜州城都要好些。
青年观察着四周, 翻身下了马。
一众随从见状, 也纷纷下马牵马而行。
竟然看不到骑马而过的人, 这也就罢了,城中没有奇怪的味道,甚至连街道上面都干干净净, 如果他再仔细些,应该就能看到每个街道上都有竹编的“垃圾桶”,但凡有一个敢往地上乱丢垃圾的,旁边的人一定会将人扭送官府,听候发落。
“少爷,咱们先去大营还是驿站?”
青年道:“先在城里看一看。”
但他的到来还是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, 尤其是年轻的少年少女们, 他们大胆的把目光投向青年的脸,有些胆大的,直接冲着青年喊话——
“你长得真好看, 叫什么名字?”
“这么俊的人,肯定不是咱们西州城的,若是以前来过,我必记得。”
“你说他好看还是殿下好看?”
“我觉得殿下更胜一筹,殿下白啊!”
“可是殿下还没长开,过几年说不定就不好看了。”
“殿下都十二(虚岁)了,已经是可以说亲的年纪了,而且殿下的皮肤嫩的跟豆腐脑一样,又白又嫩。”所以不能说他小还没长开。
崔佑耳朵灵敏,这样的议论声自然都落入了他的耳中,想不到西域的人竟然这么大胆奔放,竟然当着人面就议论起人的长相来,这里的少女们比长安的更大胆,不过倒是没有人朝他扔带香粉的帕子。
不过崔佑的下属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,他们牵着的马或者是被拍了下马屁股,或者是被热情的人给搭了下讪,他们未必是要跟这群东方骑士结交,但他们对这群人特别友好。
长随崔南啧啧几声:“真想不到,到了西域咱们少爷还是这待遇。”
另一长随何叶说:“那也有不一样的,长安城就没有比我们公子更好看的。”
但西域有啊,他们嘴里说的殿下,难道是西州王?
传说中这位很受宠的小王爷,不知今年被分封到了西域。
他人虽然来了西域,对朝堂上的影响却不小,今年夏天,李氏皇族公布了新犁图纸,供天下之人自行取用,这下子简直是捅了世家的马蜂窝,世家垄断了多年的文化和知识,而李氏不仅弄出来了改良的新犁,还大肆公布天下,一方面世家受益,他们也可以用新犁的图纸去制作农具,一方面又不希望这些东西在市面上流通,让平民百姓跟他们一样使用先进的农具。
所以李氏的这种行为,在世家里争议也很大,一方面觉得自己才是最大的受益者,一方面又觉得利于百姓的事,必然不利于他们,于是世家中又分成了两派。
更不要说到今年的晒盐法。
晒盐法一出,以前煮盐的盐场都得关闭,受损最大的是谁可想而知。
而如今的煮盐法又由李氏皇族一手掌握,不动一兵一卒,就能动摇到世家。
远在西域,影响力却无时无刻的出现在长安城,就连世家对这位远在天边的亲王无能为力,说他要造反吧,实在是能让人笑掉大牙,这位亲王殿下来到西域以后除了种田,好像其他什么都没干过。
不管怎么样,崔佑都想见一见这位小王爷。
但没想到刚刚有这个念头,身后就有了动静。
先是戒严的锣鼓一响,周围的百姓很自然的就避到路的两侧,崔佑等人顿感惊讶,骑马走在最前面的是个极俊俏的少年,身着一身浅灰色翻领胡服,腰间系着黑色腰带,衣着虽然朴实的不能再朴实,但却无法掩盖人身上的光华,一出现,周围的人都朝他看了过去。
街道上的人陆续往后退,自动空出一条宽阔的道路出来。
马从踏入城门的那一刻开始,就降低了速度,马蹄踏在街道上,发出整齐的声音,而那小少年的目光也看了过来,就在两人四目相对的瞬间,李熙轻轻一夹马腹。
马儿提了些速度,走到崔佑面前才停下,两人的距离一下子拉得很近。
就在崔佑打量着李熙的同时,李熙也在打量着他。
青年生的极英俊,健美星眸,一双眼眸锐利的让人心颤,脸上虽然含着淡淡的微笑,看眼眸却觉得此人冰冷,看不懂也看不透。
李熙脸上扬起大大的笑容:“中郎将?”
崔佑的官职正是从四品的中郎将。
崔佑:“小王爷?”
“想不到中郎将这么快就到了西州,想必一路风尘仆仆,不如今晚上去我府里,我做个东,把张刺史与西州军的首领高森一起叫来,回来的路上我的侍卫们猎了几头野羚羊,晚上为你接风洗尘。”
崔佑一怔,不知道他是玩笑还是客气。
拒绝吧,显得他这人小气,接受吧会不会显得他太不见外。
崔佑跟她不熟,否则就该知道李熙大概是整个西州城最喜欢请客的人,弄出来了好吃的要请客,榨出来了菜油也要请人上门搓一顿,甚至连秋收刚一结束,收到了赋税,也以今年第一次收税为由,请了西州城的军政首领,上门来搓饭。
张刺史和高森也乐得上门吃饭,谁都知道李熙家的厨子手艺极好。
正在思考要怎么应对之时,李熙爽朗一笑:“那就这样说定了,平安去一趟刺史府,跟张大人和高将军说一声,就说是中郎将到了,晚上来我府里吃饭。”
崔佑注视着面前的小少年,长相雌雄莫辨,眼睛圆溜溜的,像小鹿一样无害,但若是这样想他就错了,最多也才他幼弟那样的高度,却一点都不怕他,崔佑从小就气质偏冷,不说吓哭小孩,家中弟弟妹妹也因此打小跟他不亲近,皇亲国戚崔佑也见得多了,像李熙这样的却很少见。
看来看去,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的。
这就有意思了。
崔佑抬着头,抱了抱拳,在外人看来是个很恭敬的动作,但他做起来却很随意。
“小王爷不用避忌我?”
李熙笑了起来:“你我同朝为官,谈什么避忌不避忌,我听说崔大人曾经以少胜多,带领十骑入吐蕃军营,穿插于千军万马中如履平地,还刺杀大将尼玛,以后本王的安危,可都仰仗崔将军护佑了。”
三年前,两国在边境起了冲突,尼玛带着一千多骑兵屡屡朝唐朝边境推进,一路屠戮当地百姓,所到之地几乎没有生气,周围只有一小支部队,唐军也被打得节节败退,恰好偶遇了在附近的崔佑。
崔佑当时只是个小旗,旗下只有十余名鲜卑将士。
在某个夜晚两军又起了冲突,崔佑就带着这十几个人,悄无声息的杀入敌营之中,轻松取了上将首级,他们进的快退的也很快,敌人甚至都没有意识到唐军有支小队深入到了后方,等到战事打到一半,自家将领的人头被人挂在了旗杆上,才后知后觉自家将军被人给杀了。